1993年,经院研究报批由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开放实验室承担筹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任务。经4年的建设,于1997年7月通过了农业部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并于1997年9月经农业部批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正式挂牌。中心分别于2002年、2007年、2011年先后通过了专家组的复查评审。
中心主要从事农业科研与生产检测的服务性工作,包括有农产品主要营养成分,土壤养分,微量元素,肥料和饲料主要成分以及重金属、农药残留量及转基因产品的检测工作。现为中国农学会分析测试分会会员单位;辽宁省农学会农业测试分析分会挂靠单位;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主要承担的任务包括:农业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优质产品评选、复查和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成分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及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成分的认证和市场准入等检验工作;受农业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以及对农作物新品种(品系)审定、新产品鉴定及科研成果鉴定检验;承担农产品质量考核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的检验;承担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成分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承担委托、仲裁等检验和有关农产品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承担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外源基因和蛋白的监督检验工作,为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成分鉴定提供依据和服务;对地方同类产品质检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开展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技术及风险评估等研究。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承担上级机关委托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的其它工作和任务;承担农业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任务;对在质检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情况与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做好政府技术参谋。
本中心坚持质量第一,以“严格、严肃、严密、严谨”的工作作风,维护中心公正、准确、高效的社会形象。努力把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成农产品的“质量评价鉴定中心”、“市场商品信息中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是农业部指定的“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产地和产品的定点检测机构。2005年至今,承担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先后在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大连市、内蒙古等地开展蔬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农药残留速测、果蔬重金属等的专项监测,承担其“三品”的专项监测任务。2008年奥运期间,中心承担了大连市蔬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秦皇岛市蔬菜和水果的奥运专项监测任务,保证奥运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现承担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农药登记残留试验任务。2010年至今,承担辽宁省农委安排的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测任务,涉及辽阳、营口、铁岭、盘锦、丹东、沈阳等10市。
在转基因农产品检测方面,2011年,通过产品参数扩项,经农业部转基因专家组的考核,中心已经正式得到农业部授权,开展转基因农产品的检测和相关技术研究工作成为辽宁地区唯一获得授权的农业部门的检测机构。
中心实验室和办公室等使用面积2300m2。现有仪器设备80台件(套),其中从美国、日本等进口的和国产的大型仪器五十余台件,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220和PE3300)、高效液相色谱仪(1100)、超高效液相色谱仪(ACQUITY)、气相色谱仪(6890N)、质谱仪(5975)原子荧光光度计(AA2201)、紫外分光光度计(UV200)、液质质(UPLC-TQD)等大型仪器设备,常规的小型仪器设备齐全。作为多年的部级质检中心,有一整套符合自己工作实际的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多年的实施且不断完善,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年间主持农业部及省级项目6项,沈阳市项目9项,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辽宁省农业科技贡献一等奖1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1项,辽阳市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取得发明专利1项,主持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项,中心人员主笔发表论文23篇。
近几年实验室发挥了质检机构“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共完成检测项目十万多项次,主要承担农业部和辽宁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等任务;是农业部指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单位”、“有机食品定点检测单位”和“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指定单位”,是辽宁省种子管理局指定的“品种审定定点检测单位”,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