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河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煤矸石全组分高值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来源:内蒙古长河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07-11浏览次数:1104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内蒙古长河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煤矸石全组分高值化分离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长河满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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