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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期:2025-06-30浏览次数: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现将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那非类、拉非类物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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