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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区】2023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考试公告(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4浏览量:49265

导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23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考试公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28日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3年6月17日至18日在南京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的人员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考试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未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且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一)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二)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

(三)外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区域内有效。

(四)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五)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3﹞85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附件3),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8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时间: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

2.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修远楼323室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3年版)》。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级考试收费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1176号文,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5元/科。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28日前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

七、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蒋玲、李金梅

电话(传真):025-86115060、025-86115057

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2.江苏考区考务办公室:

江苏考区考务办公室设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地铁1号线南延线“南京交院站”)。

3.考场设置提醒:

因本次检测考试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时间相重叠,本年度考试考场将设置在多处校园内进行,各位考生打印出准考证时务必查阅每一科目对应的考场号所在考试校区,提前做好考试前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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