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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区】2023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考试公告(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6浏览量:49473

导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发布《2023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考试公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17日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计划于617日至18武汉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的报名条件(见附件1)。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考试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未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且在202312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规定执行。

(四)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385号),试验检测考试全面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等(报考须知和告知书、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等相关规定,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3410日至417

2方式: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410日至55除试验检测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外,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请切记不要改动报考个人信息(如修改工作年限、更新学历等),否则免审资格自动取消,需要排队人工网上审核。

2、现场资格审核

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考生、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时间:2023417419

2)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3)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27-87564990-3

4)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考试缴费

1.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关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告》执行,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2.缴费方式

报名完毕后报名系统里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后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考试系统“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进入个人账号完成缴费。

3.缴费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16日-28日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认真填写本人缴费信息,不可为他人代缴。

2)已通过审核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所缴考试费用。

3)已通过审核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后经复审发现弄虚做假或者其它不符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不予退还所缴考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522日至616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补录学历学位信息

报名时暂未取得规定学历人员,须在202312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补录规定学历或学位信息。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3年版)》。

、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报名要求考生本人填报报考信息,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为确保报考人员及时修改报考信息,请报考人员多关注考试报名系统。

2.在不同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经历应由不同单位出具证明并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应对内容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考试有关事项我们将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jtt.hubei.gov.cn/zyzgzx及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该网站和准考证考试须知上有关信息。

4.联系人: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3460781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曹老师,联系电话027-87564990-3

缴费及发票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7-83460756

附件: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报考承诺书

3.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并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三)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四)取得含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位;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二、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本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省级考试机构对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省级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

三、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核,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名相关证明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公布等。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3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XXX同志工作年限证明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于年月调入我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其工作履历如下: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任(职务/职称) ;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任(职务/职称) ;

……

该同志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____年。我单位对上述证明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联系电话:            

单位:

(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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