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2月8日经浙江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设立,系独立法人,行政许可证号:330206018,社会信用代码:34330000784444598CX。现有经营面积为807平方米。区域划分为服务大厅、收发室、财务室、法医临床检查室、司法鉴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档案室等。机构目前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法人代表1名,司法鉴定人8名,司法鉴定人助理3名,办公室行政人员6名。本单位开展的项目为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受理公、检、法、司等机关、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委托的各类司法鉴定。
崇新人秉着公平、求实、谨学、高效的司法鉴定原则竭诚为民服务,继续诠释“崇尚维新”的维新精神,为司法鉴定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应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