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国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机构资质:
加入收藏服务领域: 食品与农产品 轻工与消费品 机械机电与交通运输 地矿与石油化工 工程与材料测试 特种设备 计量检定与校准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专业资质:
食品与农产品
轻工与消费品
机械机电与交通运输
地矿与石油化工
工程与材料测试
特种设备
计量检定与校准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食品与农产品
轻工与消费品
机械机电与交通运输
地矿与石油化工
工程与材料测试
特种设备
计量检定与校准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依法统一管理和指导本地区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位于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法人代表:周彬;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53230000151号。预算管理形式为全额拨款,中心现设三所四部,质检所、特检所、计量所、业务部、办公室、质量财务部、总工办,(附设禄丰检测站、楚雄州焊工考试委员会、云南第85职业技能鉴定所)。
人员编制50人(全为事业编制)。现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事业编制43人,外聘人员22人)。
历史沿革:1988年,按照上级机构改革对应的模式,楚雄州人民政府专门行文,将楚雄州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楚雄州技术监督局,为州政府的二级局,职能职责不变,编制由15人增加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内设办公室,计量管理科、标准质量管理科;事业编制13人,下设二个所,产品质量检验所6人,计量测试研究所7人.1999年6月,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原州劳动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职责以及人员编制划归楚雄州技术监督局管理。(划入行政编制2人,锅炉检验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人,其中:2人退休)。同时,将楚雄州技术监督局更名为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2年5月,根据云质监局发【2002】33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云质监局发【2002】59号“关于印发《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原则,将楚雄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楚雄州计量测试研究所、楚雄州锅炉检验所、楚雄市计量检定所、禄丰县计量检定所合并,成立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事业编制45人。负责开展对全州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2011年,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件云编办[2011]76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曲靖等十五个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的批复》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质监人函[2011]1号《关于对州市检测中心内设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中心(实验室)员工编制50人,现实有员工4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25人,研究生5人。2014年8月与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离,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管。
中心拥有固定资产4617.62万元,各类先进检测设备350多(台)套。中心实施科学、严格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职权范围内各项检验、检测、检定工作,能向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权威的检测数据,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消费者、企业调解质量仲裁、计量纠纷、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法律依据。